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校党组字〔2023〕1号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2号)精神,现就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 1 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在外实习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对于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困难党员等,支部委员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思想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做到真诚沟通、交流思想、共同提高,填写《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1)。
(三)认真对照检视,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学校重点工作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四)敢于红脸出汗,用好批评武器。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以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形式进行。会上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代表党支部进行述职,通报查摆问题的情况。党支部委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作用。党员会前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在会上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
(五)注重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导向。会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会议集体讨论的方式程序,分别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5)。评议结果按规定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的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是不评定等次。
(六)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和每位党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问题清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式,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指派人员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请各党支部召开前提前与到会人员联系。
(二)本次组织生活会,从3月中旬开始,到4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党总支于会后15日内将《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表》(附件2)、《党员组织生活会整改承诺表》(附件3)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
2.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表
3.党员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承诺表
4.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统计表
5.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互评表、汇总表
中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